刚刚,岳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严格审核在衡阳等地购房后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的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严格审核在衡阳等地购房后
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的通知
各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我中心的调查,近段时间我市部分缴存职工通过在衡阳、邵阳等地购买住房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较为突出。为了防范资金风险,打击违规提取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决定对在衡阳、邵阳购买住房并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提取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工作地(在当地正常缴纳社保或医保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提取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在衡阳、邵阳的(以上三项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才允许在当地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中的购房地有向其他城市扩散的,我中心将酌情对相关城市的购房行为进行相应限制。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